接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2-2023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具体如下:
一、总评依据及目标
依据《大学生全面素质模块化测评实施办法》(西电学〔2019〕13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西电学〔2019〕11号)开展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评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总评工作组
组长:张莹莹
副组长:丁舒娜、寇大为
组员:艾菲、王牌、邢智琪、李栋、黄彩红、奚晶瑾
三、总评对象
2020级、2021级本科生、2022级第二学士学位全体学生。
四、认定时间
各项成绩及成果的认定时间范围:
2020级:2022年9月1日-2023年9月2日
2021级:2022年6月9日-2023年9月2日
五、综合测评工作安排
9月17日前,学生根据学院/书院/校团委等各部门开具的证明准备加分材料,填写并提交《综合测评模块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9月21日前,辅导员带领各班评议小组集中开展班级评议工作。各班级在评议评选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9月22日前,学生登录“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对照各测评模块内容,进行互评、自评基础分与附加分录入;并将《学生学年鉴定表》自我总结评价部分(第2-3页)拍照上传。
9月24日前,结合学校各奖项评选条件,学院组织奖学金评定,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发展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9月25日-9月27日,学院公示评奖评优结果。
六、监督申诉
联系电话:029-81891393
监督邮箱:scst@xidi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