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教〔2013〕91号
关于规范生产实习教学环节与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生产实习是实践教学重要环节之一,是应用、检验与巩固学生所学知识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由于学生人数的增多及实习单位更加注重效益考量,使得我校生产实习教学环节持续萎缩。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切实加强以产学研合作教育为主体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努力创建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生产实习教学环节,同时也为今后建立完善的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体系奠定基础。经研究,在全校教学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形式将以设立项目的方式开展。内容涵盖:
1.形成规范化的生产实习教学过程。可根据专业特性,拓展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的时间要求(寒、暑假皆可),突破参与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的年级限制(不局限于大三学年)。
2.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院级领导小组,形成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实践教育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院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同时,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3.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由参与共建的学院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4.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育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学院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
5.示范与辐射作用。实践教育基地除承担本学院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全校开放,并探索师资合作等
模式。
6.学生权益保障。实践教育基地应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密等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本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周期1年,项目验收结合实地考察形式进行,其中对于工作基础良好、建设成效明显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将予以挂牌,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
各申报项目组应深入研究,探索出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规范生产实习教学环节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制度,切实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根本任务,形成改革试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及不少于2个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合作方案(见附件2,项目结题时提交,且不包含已获批建设单位)。
项目所报材料需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后于6月20日之前汇总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给予项目不同等级的经费额度支持。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此次实践教学改革试点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联系电话:029-81891766
联 系 人:郭 涛 黎 娜 王小娟
下载地址:
电子邮箱: xjwang@xidian.edu.cn
附件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实践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合作方案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