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生源质量,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实施方案(试行)》,现对计算机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组织机构
(1)学院领导小组
组长:王泉
成员:马建峰、沈玉龙、崔江涛、高琳、向麟海
(2)审核专家小组
由计算机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位)组成
(3)监督小组
马建峰、王卫东、付凯元、高红
二、 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及违法违纪行为;
2. 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3. 申请者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5所高校、中科院或其他“211”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若申请者科研能力特别突出可不受此条限制。
4. 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1)应届硕士生
①硕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参考目录》规定的期刊或者会议上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在职人员(满足下列任一条即可)
①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参考目录》规定的期刊或者会议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②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持证)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③ 近三年,作为负责人至少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三、 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两位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原则上其中一位推荐专家为申请人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5、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6、 其他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得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
四、 报名、审核及录取程序
1.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我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北校区新科技楼b307)。
报名、提交材料的时间为:3月20~3月25日(8:30~11:30、14:30~17:30)
注:申请者应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2.综合面试
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审核专家小组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与公示
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和综合面试的结果,召开学员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注:
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术期刊/学术会议参考目录》是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学术期刊和会议目录,请咨询学院办公室。
②此通知未尽事宜由计算机学院申请审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8202427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35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