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我校2001年~2004年期间入学的在读博士生有106人,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已经超期。按照学校《关于规范博士研究生学制管理的通知》(西电研〔2011〕8号)的规定,需进行学籍清理。2001年~2004年入学的在读博士生,最迟应于2013年6月20日前申请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并于2013年8月20日前完成答辩,届时未申请或未通过毕业或学位论文答辩的,将相应作出肄业或结业处理,终止学籍并办理离校手续。博士生的毕业、结业和肄业条件详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授位、毕业、结业和肄业等管理问题的解释》(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
请各学院按照本学院超期博士研究生名单,联系并督促博士生和导师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名确认,将签名后的名单于2013年5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超期的博士研究生依据具体情况给出相应处理意见,于2013年6月25日前将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5月13日